关键词: 招教考试
天津市滨海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工作现已结束,按照笔试成绩已经初步确定了进入面试人员。现就资格复审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4月8日(周六)8:00-12:00,13:00-17:00。
请各岗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规定时间段到现场,具体分组安排详见附件2。
二、地点安排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第十一中学教学楼(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向阳北支路1号)
三、复审材料
1.报名登记表(反正面打印,本人在相应位置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辅修专业报考的考生,需同时提供岗位所需的辅修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士及以上学位需要提供学位认证报告,已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考高中学段岗位(不含音乐、美术、体育、信息、心理岗位)的考生,需同时提供本科、研究生各学段学历学位全部材料。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凭毕业生推荐表、学生证参加资格复审,非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凭就读学校提供的毕业证明参加资格复审。上述应届毕业生均须进行承诺(见附件3);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进行承诺(见附件3),根据本人教师资格考试进度提供已通过科目证明材料;
6.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报考英语岗位考生须提供相应的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岗位要求资格证书的人员须进行承诺(见附件3);
(2)报考思政、道法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委(支部)加盖党委(支部)公章的证明原件;
(3)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须进行承诺(见附件3);
(4)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的毕业生须进行应届生身份承诺(见附件3);
7.非津生源、非津户籍考生须进行符合条件承诺(见附件3)。
四、复审要求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在规定时段到指定地点按分组依次进入对应教室参加资格复审。请提前将资格复审材料按上述要求依次排序,验证后原件当场退回,报名登记表及各类证明原件和各类证件复印件留存。家长及其他陪同人员谢绝入内。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所持规定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3.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五、考试提示
1.关注递补信息
资格复审结束后即刻启动递补程序,请符合条件的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电话畅通。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于2023年4月10日上午9:00—11:00进行,过期不再办理。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地点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教师发展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向阳南街12号)科技楼一楼会议室。
2.缴费打印准考证
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于2023年4月13日9:00至4月14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缴费及下载面试准考证,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3.关注面试时间
面试拟定于2023年4月15日至4月16日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附件:
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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